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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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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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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全面做好全市文旅体和广播电视行业假日市场工作,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电话电视会议精神、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辽文旅明电〔2025〕3号)及市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文旅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安排,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5-08-25 ——2025-09-25 。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原泉

电话:0417—2989019

邮箱:wgjwhcyk@126.com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博文路体育运动学校院内

邮编:115000

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全面做好全市文旅体和广播电视行业假日市场工作,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电话电视会议精神、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辽文旅明电〔2025〕3号)及市领导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假日市场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假日市场工作

全市文体旅和广播电视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加强假日文旅市场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假日市场各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假日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综合带动作用,各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设计节日期间的节庆活动,活跃假日文旅市场,丰富产品供给,稳定消费预期,助力打造环渤海高品质文体旅目的地。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严格落实《营口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2024-2026年)》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域内外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入研究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经营单位完善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坚决遏制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要抓好重点场所和活动安全管理。指导旅游景区、文博单位等做好科学分流,合理设置游览线路,强化游客疏导,增派巡查人员,严防瞬时拥堵。督促公共图书馆、剧场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好各类安全措施。加强音乐会等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监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

二要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检查,重点治理索道、缆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滑梯、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会同景区主管部门指导旅游景区在涉水经营项目中强化船舶救生衣配备使用,严格核验低空项目资质,加强对“魔毯”“吊桥”等设施的安全检测、运行管理,加强对体育场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三要抓好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物单位的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对消防疏散通道等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指导旅游景区强化火源管控,加强秋季防火安全提示,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指导本行业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对外墙保温材料开展常态化排查,落实问题整改。深化大跨度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成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和燃气安全治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

四要抓好旅行社组团出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不得把未开发开放区域作为旅游产品予以宣传推介或组织活动,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合理安排行程。全面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要求,加强对领队和导游的安全教育,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导游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要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并全程系好安全带。督促引导旅行社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情况,持续提升游客出行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五要抓好旅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指导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旅游餐饮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控食品来源,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加强旅游团队用餐管理,选择符合旅游团队餐饮接待相关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食物中毒防控知识以及应急处置等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要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在广播电视重要保障期,严禁停播检修;各单位、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重保期各单位领导要在一线值班,靠前指挥;加强对机房、基站、发射塔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做好发射塔、天馈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线路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实施惠民举措,丰富市场供给

各地区要因地制宜做好假日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供给,积极培育新业态,推出特色文旅项目,发挥节日对文旅消费的促进作用,激发游客消费意愿及潜力。鼓励博物馆游、科技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沉浸式旅游、科技旅游等新场景,增设旅游线路。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延长开放时间,提升旅游支付便利化水平。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结合节假日特点开展特色旅游活动,丰富优质旅游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传播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做好形势预判,丰富供给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线上资源供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相关活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提质升级,丰富产品业态,创新消费场景。

四、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假日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运用好信用监管和信息化监管手段,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四不两直”等方式,指导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对照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旅行社规范经营,加强旅游产品研发,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做好出入境旅游活动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旅游、网络文化、文化娱乐、上网服务、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的监管,特别要加强杂技、马戏等高风险演出项目和音乐(会)节等大型演出活动监管,严格落实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导游乱象整治工作成效,按照《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秩 序整治,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派专人到12345平台进行值班,第一时间处理涉旅投诉举报,做到投诉举报处理不隔夜。

五、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多方式多渠道加强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引导公众错峰出行,遵守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关注旅途中的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倡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新风尚。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有关情况,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强化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

六、建立包保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市县两级文旅行业管理部门和局属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按照包地区包行业的原则,建立健全包保责任清单。节日期间,市文旅广电局将按照“分片包保”计划,对所包保地区文体旅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及包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节日期间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受理处理涉旅投诉,持续优化旅游环境。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导则》要求,准确掌握本地区假日市场运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产品供给等情况,做好假日市场调度,及时报送假日工作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9月29日12:00前,报送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值班安排情况及重点文体旅场所包保清单(联系人:市场管理科王贵宁, 15141739977,微信同号。

2.假期第一、四、八天(报送时间若有调整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14:00前报送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济数据和假日市场情况(联系人:产业发展科原权1564222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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