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轮滑运动协会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营口市辽河文化产业带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体育总会)
营口市站前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四、支持单位
辽宁劲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惠州市菲斯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好益偲山泉水营口丰泰饮品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11日
比赛地点:辽河文化产业带滨河街标准轮滑场
六、参加单位
辽宁省各市体育总会、行业体协、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七、比赛项目
少年甲、乙、丙组设: 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淘汰赛;
少年丁组、幼儿组设:300米计时赛、500米+D争先赛。
八、年龄分组
少年甲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少年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少年丙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少年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幼儿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以上组别均设立男、女组。
九、比赛场地
场地为200米跑道,带坡度。
十、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中国轮滑协会、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二)参赛不足8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
(三)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解读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体育总会 解读人:罗毅 解读电话:66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