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宝贵财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市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4月份,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进行评估。
二、评审依据及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24年4-6月,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省级非遗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评估。经过各县(区)文旅广电局上报,共对8名省级非遗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
三、评审过程及结果
于7月2日组织专家对8名省级非遗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专家组共5人,并推出一名专家作为专家组组长。经评审,8名省级非遗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全部为合格。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于7月5日在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解读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解读人:李洋
联系电话:298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