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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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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党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文旅广电行业法治意识得到增强。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原文原著和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增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五个牢牢把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发展。严格执行跨省旅游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完善旅游风险发布,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行业常态监管,成立6个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抽查督导各县区文旅行政部门和文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市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防控巡查,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文旅场所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2起,协调处理涉疫旅行团航空退票事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统合宣传资源,发布《春日不迟 相逢有时》《留营过大年》等系列视频,搭建文化建设和旅游宣传阵地,输送抗疫精神力量。

(三)深入推进文旅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对照《营口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2021-2024年)》、《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等内容,出台《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组织文旅企业座谈会10场,实地走访13家项目企业了解现实困难。开展线上旅游业务能力培训,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171万元。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文旅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文化旅游执法过程中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针对剧本杀等文旅新业态,组织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排查,组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调研,全面摸清行业底数。

(四)加强文旅广电市场安全管理。组织文旅市场、艺术品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文旅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旅行社106家、艺术品经营单位16家,对转交的7个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调查,通报公安机关线索2个,线索办结率100%。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旅市场安全检查,确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境外卫星管理和“黑广播”打击力度,落实广播电视节目三审重播重审制度,强化对频率频道、广电广告的管理。成功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营口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安全、传输安全、网络安全和设施安全。我局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2021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考核优秀集体。

(五)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依据《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营口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明确我市发展全民健身的方向和计划。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营口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夯实文旅消费基础设施、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知名度、强化文旅消费惠民服务、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推动文旅消费资源开发与供给、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优化文化和旅游营商环境8个方面,为我市激活文旅消费市场提供政策支持。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治理法治化

(一)推进文化保护领域定规立矩。围绕推进我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拉动营口文化强市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营口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填补我市相关法律法规空白,为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遵循与支撑。

(二)全力保障法律实施落地。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对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防疫文件予以废止。配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的调研。向市政协汇报2022年度“1号提案”办理情况。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顺畅,与审批部门通过“营口市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确保审批与监管形成闭环。

(三)健全规划标准制定实施机制。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把加强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统一起来,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编制出台《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营口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确立了“两核三带四组团”文旅发展布局,制定了文化旅游业七大重点任务和体育发展十大重点计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全市文旅广电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督导检查,下发《关于加强文旅市场管理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结合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到各县区实地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下发检查通报,汇总整改情况,督导文旅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深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国家、省、市对行政执法的有关政策规定,出台《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及流程图》、《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工作方案》、《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营口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文旅广电局行政执法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文件,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

四、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法治建设、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群众、专家学者和有关企业意见,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专业律所合作,对各类合同协议、政策方案、信访舆情等进行审核,确保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二)全面履行政务公开要求。在官网发布2021年度政务公开报告。及时更新局机关领导信息,发布2022年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预算及2021年决算,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公示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制定发布《文旅广电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夯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基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压实行政应诉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矛盾化解功能。2022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申请。

(二)有效推进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妥善处理群众的疑难诉求作为重要工作。通过12345平台接收、办理投诉建议举报案件90起,均予以耐心解答、回访,满意率95%。通过信访渠道接收办理投诉案件7件,均予以答复。在办理投诉答复期间,我局多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力争答复合法合规,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法治培训。根据省、市普法宣传的有关要求,拟制《营口市文旅广电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手册》。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组织文化市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4次线上线下培训。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法律常识考核,提升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能力。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出台《市文旅广电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方案》,明确文旅系统普法责任。以“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市图书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通过电子屏、展板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局网站及各级公众微信号推送相关学习内容,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年来,全市文旅广电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高等。2023年,市文旅广电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抓紧落实“八五”普法方案,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和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等法规文件项目,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程序政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我市文旅广电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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