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此类活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体育彩票高质量发展,现将《辽宁省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辽宁省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辽宁省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防范此类活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体育彩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及总局中心《中国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需要,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销售机构,包括省、市体育彩票中心)、或代销者主办及承办的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是指在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中,为避免发生人身、财产、公共 安全等事故,有效消除或防范潜在风险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品牌营销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应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安排,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二)各级体彩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品牌营销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方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品牌营销活动时, 发行机构、销售机构要明确各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分工,协同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辽宁省体育彩票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划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各相关主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应急预案等;
(二)负责制定并落实全省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相关方配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负责监督、检查销售机构主办或承办的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销售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意见。第七条 各市体育彩票中心在省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符合本行政区域特点的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配套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等;
(二)负责建设本行政区域内体育彩票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持续完善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权利、义务及具体工作内容;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以及事故处置和责任划分,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演练、及时自查 自纠,排除安全隐患,向省中心报告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措施,落实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整改意见。
第三章 安全管理规范
第八条 组织开展品牌营销活动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品牌营销活动由省、市中心组织开展的,省、市中心负责制定品牌营销活动实施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品牌营销活动工作,包括协调活动场地、准备宣传物料、组织人员等;
(二)品牌营销活动由代销者自发组织开展的,须由本区域基层服务管理人员提前向本市体育彩票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开展;
(三)品牌营销活动由第三方承办的,须严格遵守省、市采购或对外合作的有关规定,签订合作协议(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
第九条 由第三方承办的品牌营销活动须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须满足以下审核条件:
(一)与承办方签署合同,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重点突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主办方对承办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二)承办方须经过体育彩票相关知识、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务必熟知品牌营销活动的各项流程及规定;
(三)品牌营销活动开展前,主办方与承办方须成立活动联合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其中须包括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四)品牌营销活动开展过程中,省、市中心须提前与活动场地所属街道或商圈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对活动场地、周围环境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培训;须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五)大型品牌营销活动须进行报备且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单场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 须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并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或许可后方可开展;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低于1000人的户外活动,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并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或许可后方可开展;
(六)品牌营销活动原则上应由省、市体育彩票中心作为活动主办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七)主办方负责制定品牌营销活动方案,须包含安全保障、舆情监测、疫情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 品牌营销活动如涉及开奖相关环节的工作,应遵守《开奖工作手册》(2021版)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安全保障机制
第十一条 主办方及承办方应对品牌营销活动现场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法安全生产,明确品牌营销活动现场风险分级及安全隐患清单和治理标准,制定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主办方及承办方应当教育和督促代销者严格执行品牌营销活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指导代销者落实安全生产规范、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主办方及承办方应根据品牌营销活动特点,采用不同方式开展现场环境、设备设施、活动等方面安全检查和针对代销者安全生产知识的测试。
第十四条 主办方及承办方在开展品牌营销活动现场检查时,发现安全问题应当立即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册。
第十五条 主办方及承办方完成品牌营销活动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后,对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等进行及时总结并向上级机构报告反馈。
第十六条 主办方及承办方负责建立举报渠道,公开受理途径,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并向上级机构上报备案。
第十七条 主办方及承办方应对品牌营销活动现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品牌营销活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八条 各项品牌营销活动的开展须按各地区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障。
第十九条 各类型品牌营销活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依照《辽宁省体育彩票中心品牌营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体育彩票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