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营文旅广电联字〔2021〕6号公布 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
营口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2021年7月8日营文旅广电联字〔2021〕6号公布 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
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按照省发改委和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辽体办字〔2021〕70号)文件要求,“建好、管好、用好”社会足球场地,结合我市足球场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 步形成。 (一)运营管理网络更加优化。广泛建立各级协会、行业和各类人群足球组织,支持足球社会组织的发展,增强组织活力,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足球组织网络。每个县区成立足球协会,每万人拥有1个足球社会组织,每个活动组织拥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 (二)足球赛事活动体系化。继续开展县域足球赛事活动和市级足球联赛,鼓励基层社区、乡镇培育自己的足球赛事,推动行业开展职工足球赛事活动,形成以赛事活动带动不同人群参与的新局面 (三)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政府投资社会足球场地的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机构要通过自营、合作 等多种方式,提供配套服务。加强运营管理者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每个组织都拥有固定的管理团队。 (四)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原则,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运营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的管理,确保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持续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提醒参加运动的公众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全面开放。号召社会足球场地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惠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二) 确保开放时间。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因气候条件、草坪维护、承担训练竞赛等原因,达不到对外开放时间要求的,须向公众公告。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属体育部门备案。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三)保障使用功能。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优先保障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等的使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临时性社会足球场地在使用期限内不得被侵占或挪作他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社会足球场地用地或改变足球场地功能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优先在周边另行选址重建。 (四)丰富赛事活动。鼓励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 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管理制度。运营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服务内容体系和服务规范。通过签订协议、免责声明等方式,明确运营管理机构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建立突发事件预防、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和处置制度,并定期演练。 (二)强化日常管理。运营管理机构应当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标准,并定期对场地设施、设备、草坪等进行维保,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三)推广智慧管理。鼓励在保证数据安全性的基础上,建设统一的社会足球场地等体育场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查询、场地预订、同城约战、赛事报名等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建设。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采用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客流统计、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赛事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人流监测,具备条件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实现进出人员可追溯,发现人员过度聚集时应及时疏导。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应从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度认识社会足球事业,加强社会足球工作的顶层设计,重视科学决策。把社会足球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发改委和体育行政部门要指派专门领导负责,协同财政、税收、土地、规划、电力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落实机制,解决社会足球发展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评价与激励 建立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运营管理机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所属执法大队的执法效能,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使用规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属于委托管理的,应依法解除管理合同。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要将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青少年培训、赛事承办等予以经费支持。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地建设足球场地的,应适当降低社会力量用地成本,支持社会力量提供质优价廉的公共体育服务。社会足球场地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 确定社会足球场地用电价格。 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以税收政策引导公众对足球事业进行资助捐赠,加强对当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建立多元化社会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足球,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足球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