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繁荣新大众文艺,根据《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活动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6]9号)文件要求,经过市文旅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我市初选25个作品参加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曲艺共5个门类群众文化专场展演,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市文旅广电局公服科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孙颖、陈哲,0417-2989017
联系邮箱:ggfw2019@163.com
附件:拟推荐参加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作品名单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