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市级项目情况实际情况,在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各县(市)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初评推荐的基础上,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进一步筛选、论证、评审,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拟推荐北派李氏花灯、熊岳望儿山果酒传统酿造技艺、金刚山酱汁、营口八大散传统酿酒技艺等10个项目(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推荐项目名单在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6日),公示期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17-2989036
受理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保护科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博文路市文旅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