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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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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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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20号)要求,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了2024年度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在各项目保护单位自查评估、专家评议等环节的基础上,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对全市8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9日

联系电话:0417-2989020,2989036

电子邮箱:ykwwbhk@126.com

受理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保护科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博文路市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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