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营口市 2023年度营口市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3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9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417-2989016 举报邮箱:605836242@qq.com
举报网站链接:
http://wlgd.yingkou.gov.cn/hdjl/015001/interactivecommunication.html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