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评审,现将推荐申报名单公示如下:
1、盖州市人民政府
2、鲅鱼圈区芦屯镇人民政府
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等方式向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5日。
联系电话:0417-2989017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