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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1—2023年度“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的公示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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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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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评审,现将推荐申报名单公示如下:

1、盖州市人民政府

2、鲅鱼圈区芦屯镇人民政府

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等方式向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5日。

联系电话:0417-2989017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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